記者/祁彪
編輯/段文
2月16日,江歌母親江秋蓮起訴劉某曦(原名劉鑫)侵犯江歌生命權糾紛案,在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
開庭前夕,2月14日,劉鑫接受了記者專訪,這是她沉默三年多后,首次公開面對媒體。這一天是西方的情人節(jié),但劉鑫稱,這個節(jié)日早已經(jīng)和她沒關系,自從江歌案發(fā)生后,她對于感情問題發(fā)自內心地排斥,再沒想過這些。而五年來她所經(jīng)歷的一切,讓她早已經(jīng)對生活沒有了希望,所有的節(jié)日包括第二天的元宵節(jié),對她來說都沒有意義。
此次二審開庭,劉鑫選擇出席庭審。對于一審為何沒有出庭,劉鑫解釋,一方面是“網(wǎng)暴”帶給她的精神壓力讓她從心里打怵,另一方面也是律師對她的保護,想讓她擺脫陰影,盡量過上歸于平靜的生活。所以一審她沒有出庭?!暗悄壳埃ㄒ粚彛┻@樣的判決,二審我無論如何要站出來說明真相,這是我最后的機會?!眲Ⅵ握f。
此前的2022年1月10日上午,歷時兩年零三個月的江秋蓮訴劉鑫案一審判決。青島市城陽區(qū)法院認定劉鑫作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對于由其引入的侵害危險,沒有如實向江歌進行告知和提醒,在面臨陳世峰不法侵害的緊迫危險之時,為求自保而置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顧,將江歌阻擋在自己居所門外被殺害,具有明顯過錯,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最終,一審判決劉鑫賠償原告江秋蓮各項經(jīng)濟損失496000元及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00元,并承擔全部案件受理費。
宣判后,判決書被公布,外界也由此得以了解判決中認定的江歌案發(fā)前后的諸多細節(jié),包括事發(fā)前劉鑫曾阻止江歌報警的提議、事發(fā)當晚劉鑫要求江歌等她一起返回公寓、在兇手陳世峰與江歌發(fā)生爭執(zhí)時劉鑫“先行入室并將門鎖閉”等等。
不過,劉鑫對于一審法院的判決結果以及認定的上述細節(jié),表示完全沒法接受。遂委托律師于1月24日遞交了上訴狀。
劉鑫稱,一審判決結果出來后,她就和律師為二審做準備,想盡一切辦法聯(lián)系日本方面想調取兇殺案的全部案卷。雖然因為此次二審開庭倉促,暫時沒能調來日本的全部案卷,而且對日本法院來說,她只是江歌被害案的證人,原則上也沒有資格調取全部案卷。但經(jīng)過對江歌媽媽提供的資料進行整理和勘誤,她和律師依然找到了能還她清白的證據(jù)。
“這次開庭,我做的最大準備就是心態(tài)的準備,我認為我需要站起來面對,而不是懦弱地請求原諒。”劉鑫稱,這五年來,她遭受了巨大的網(wǎng)絡暴力,之所以選擇一直沉默不言,并不是因為她錯了,只是覺得她需要包容、忍耐,“無論如何,江歌媽媽畢竟失去了女兒,而且我相信法律會還我清白和公正,因此哪怕輿論對于我有再多的譴責甚至謾罵,我都選擇閉口不言,但是一審判決卻狠狠地告誡我,我不能再沉默和忍耐,必須要站出來說清楚事實,否則我會墜入深淵,萬劫不復,而這些卻是我莫須有背負的?!?/p>
針對劉鑫的說法,記者同時也聯(lián)系了江歌母親江秋蓮。因為身體抱恙的原因,江秋蓮電話接受了專訪。她對劉鑫的說法完全不予認可,并稱生病很大程度是“生氣給氣的”,主要就是劉鑫的話讓她覺得“卑鄙”。不過江秋蓮表示,病情不會影響她參加二審開庭。江秋蓮專訪的詳細內容請參見另行發(fā)布的全文。(江歌母親訴劉鑫案二審開庭,江秋蓮開庭前一天到江歌墓前探望,接受專訪稱“五年來有許多人幫助我”)
江歌被害案發(fā)生至今已逾五年,這起悲劇后續(xù)引發(fā)諸多爭議,余波至今未息。但無論如何,江歌母親也好,劉鑫也罷,作為爭議雙方的當事人,給予充分表達的機會,是她們應有的權利。
2月16日,江秋蓮起訴劉鑫侵犯江歌生命權糾紛案,在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劉鑫出庭應訴
“當我作為證人不能向外界發(fā)聲時,輿論已經(jīng)鋪天蓋地譴責我”根據(jù)公開信息,2016年11月4日,江秋蓮抵達東京,隨后便展開了一系列簽名請愿活動的準備工作,包括在社交網(wǎng)站與軟件上發(fā)布信息等,十幾位志愿者也加入其中,幫助制作展板、展示牌等用具。
2016年11月7日,陳世峰被警方逮捕,日本警方逮捕陳世峰的理由是他曾威脅過劉鑫。
2016年11月12日,江歌母親江秋蓮對簽名現(xiàn)場的華人華僑說,如果沒有好心人的幫助,自己很可能已隨江歌而去,如今看到有這么多同胞鼓勵和支持,她有信心繼續(xù)走下去。
2016年11月19日,江秋蓮帶著江歌骨灰回國。
2016年11月24日,日本警方最終以殺人罪對陳世峰發(fā)布逮捕令。
而就在此案偵辦過程中,劉鑫也被推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
對于那段時間的經(jīng)歷,劉鑫稱,“我時常想,當初我應該怎么樣做,才能避免事件演化成這樣。有些人說:在江秋蓮3號曝光‘劉鑫’的那一刻,我就應該立刻站出來說明情況。”
“可是那時候我自己都未曾擺脫兇案嫌疑人的身份,還在警局里接受問詢。警方在案情尚不明朗的情況下,要求我保密。我必須遵守警方的要求,然而卻被別人發(fā)動輿論造謠污蔑搞得身敗名裂。我當然知道家屬有知道真相的權利,但必須通過官方通道,三叔媽媽逼問我這個證人只會使證詞失效?!眲Ⅵ握f。
按照劉鑫的說法,案發(fā)之后警察趕到現(xiàn)場后,她一直被警察要求在屋里等候,直到警察進門要求她戴上類似帽子的頭套和腳套之后,才與警察一起走出公寓門?!俺鲩T的時候,現(xiàn)場已經(jīng)被清理過了,腳下鋪了塑料隔板,墻上也鋪了一層東西,警察沒有讓我停留,一直走到外面上了警車,這時候,我是作為嫌疑人被警方帶走的?!?/p>
“到了四號下午,警方才解除我的嫌疑人身份,確定我為證人。同時,警方還帶我去看了現(xiàn)場拍了照片。這之后,我就作為證人,一直在警方的監(jiān)視之下,白天在警局,大部分時間就是在那待著,有時會做一下筆錄,晚上會去到警方安排的類似公寓的地方休息。這期間警方告訴我,為了保證證詞的有效和真實,不能和外界談論關于案件的任何信息。那時候我雖然能和外界聯(lián)系,但是幾乎不與外界溝通,而且對于案情,我剛開始知道的也并不多,甚至在配合警方調查的最初,我連江歌是生是死都不知道,我還一直以為江歌受了重傷在醫(yī)院治療,多次問警官在哪個醫(yī)院,想去照顧她。后來知道江歌死亡后,我更暗暗發(fā)誓一定要為江歌報仇,讓兇手受到嚴懲,這時候我為了保證證人的身份,保證證詞的有效性,更不會和外界聯(lián)系,也更不會透露一點和案情有關的事情?!眲Ⅵ握f。
“11月5日上午,江歌媽媽又在網(wǎng)上公布:兇手在逃,初步懷疑兇手是同室室友劉鑫的前男友。由于江歌媽媽不斷在網(wǎng)上發(fā)布消息,驚動了陳世峰,他已經(jīng)有想逃跑的跡象。他看到中國輿論場上的一切情況,徹底清空微博,注銷了賬號,在收拾行李和準備護照,這些都被監(jiān)視他的便衣警察掌握了。這些跡象讓日本警察非常著急,在指控陳世峰殺人證據(jù)不足無法逮捕的情況下,警察從我和陳世峰的微信聊天記錄摳字眼找到威脅的信息后,建議我先以恐嚇罪報案,我完全沒有顧及自己的隱私,立刻同意警察的建議,11月7日日本警方以恐嚇罪(而不是殺人罪)抓捕陳世峰,從而避免了陳世峰的逃跑?!?/p>
“然而,當我忙于配合警察一步步將陳世峰繩之于法的時候,網(wǎng)絡上對于我的譴責之聲卻越來越強烈,坦白來說,當時我沒有想到輿論對于我的譴責會愈演愈烈,以為隨著案件的偵破,以及后續(xù)的庭審,真相會被看到,大家對我的誤會也會消除,但是沒想到事情的發(fā)展遠超出我的預料。”
“工作攢錢去日本作證,工作卻丟了,很絕望”“當初父母花了畢生積蓄送我去日本留學,還有幾個月就要研究生畢業(yè)卻發(fā)生了這樣的事情。在日本待的最后時日,總有媒體記者上門采訪,也有至今不知道是什么身份的人到學校和居住地騷擾,導致我無法繼續(xù)學業(yè),就想著回國工作賺錢彌補三叔媽媽贍養(yǎng)父母?!眲Ⅵ握f。
2017年春節(jié),日本放了春假,劉鑫回到了國內,3月份左右找到了一份在語言學校的工作?!拔曳浅O矚g這份工作。當時找這份工作,一個是想盡快調整一下狀態(tài),能夠稍微積極一點,畢竟我還要堅持到庭審去作證,讓陳世峰受到懲罰;同時也希望能夠通過這份工作攢些錢?;貒?,我和木村警官約定好了,等到案件開庭的時候,我會去出庭作證。那時候我還不知道其實往返等費用是由日本司法機關承擔的,而且那時候也不知道具體開庭時間是什么時候,就想著靠這份工作攢一點,多攢一點,到時候去日本開庭的時候用,還想著江歌媽媽現(xiàn)在還年輕,將來總有老了需要人照顧的時候,我還要攢錢給她養(yǎng)老,這些都是我最真實的想法?!?/p>
對于這份工作的工資,劉鑫至今還記得:第一個月2800,之后是3000、4000、6000,最高的時候拿到過8000。“每拿到一筆工資,都很欣慰,覺得離為江歌復仇就更近了一步。一分錢都不敢亂花,我知道去日本要花很大一筆錢?!?/p>
到了8月份,劉鑫丟了工作?!澳翘煺s上我休班,不知道江秋蓮怎么知道了我上班的地址,帶著一幫記者去我們單位鬧,要曝光我們校長,曝光我,還跟人事部要我的聯(lián)系方式。人事部的同事沒有給,然后她就在學校里面鬧,讓學校無法經(jīng)營。學校沒有辦法,迫于輿論壓力,就不讓我去了。人事部的同事也被網(wǎng)暴了,后來也被迫辭職?!?/p>
劉鑫記得,學校被鬧之后的一天,她那天是上下午半天班的?!?月份中午很熱,我父親送我去的單位,到了單位還沒坐多久,人事部的同事就和我說了這個(江秋蓮到學校的)事,說影響太大了,我可能不適合繼續(xù)在這里上班了。”
最后,劉鑫父親來到公司將劉鑫接回了家?!拔耶敃r聽到這個消息,很崩潰,很絕望,站都站不住了,根本沒辦法回家,只能讓我爸爸來接我。其實,令我難過和絕望的并不僅是工作丟了,更重要的原因是這份工作對于我的意義是,我要用我自己的努力掙來的錢,去日本法庭作證,讓陳世峰繩之于法,這是我心里發(fā)誓要給江歌的一個交代,這是日本警方確定陳世峰是兇手之后,我心里就做出的決定?!?/p>
“雖然,我家里可以負擔得起去日本作證的費用,但是與我自己掙錢的意義完全不一樣。當時我就是一個想法,只要能將陳世峰繩之于法,給江歌一個交代,別的我都不在乎,包括那時候外界對我愈演愈烈的譴責。那時候,我?guī)缀趺扛粢欢螘r間就會給木村警官發(fā)郵件詢問什么時候開庭,但是日期遲遲定不下來?!?/p>“刑事判決我努力讓陳世峰受到了‘頂格處罰’,在國內我卻成了‘該死的那個人’”
在劉鑫丟掉工作之前,還發(fā)生了一件事。
2017年5月21日,江歌遇害200天的日子,江秋蓮在網(wǎng)上發(fā)布了一篇泣血控訴劉鑫及劉鑫一家人的長文。2017年5月,喪女后悲痛欲絕的江秋蓮聲稱劉鑫一家始終拒絕與其見面溝通,在網(wǎng)上公開了劉鑫全家的姓名、照片、住址、身份證號等,江母與劉鑫父母的通話錄音也被爆出,引發(fā)大規(guī)模人肉與網(wǎng)暴。
眾多網(wǎng)友在同情江歌母女的同時進一步加劇了對劉鑫的謾罵。
劉鑫曾回應江秋蓮,如果江秋蓮不在一天之內刪除這篇文章,她就算死也不會再繼續(xù)為江歌案作證。
對此,劉鑫表示:“這個事情的前因后果我要講清楚,其實她曝光我們家隱私信息之前,我的父母曾經(jīng)多次去江歌媽媽住處拜訪,但是她家的門始終不開,不知道里面有沒有人。我父母都是很傳統(tǒng)很老實的人,覺得不管有什么誤會,有什么事,見了面總會好說一些,為此還拜托江歌媽媽村里的村主任以及當?shù)匾晃痪熳鳛橹虚g人,希望能夠促成見面,但是江歌媽媽始終回避,中間人和我們說的是讓我們回去,不要刺激她。”
對于這點,江秋蓮予以了否認,她表示劉鑫一家根本沒有去過她家。“我從回國之后,大門不出二門不邁,家里不斷人,(他們家)沒有任何人到我家門上來?!?/p>
“我很不理解,我們去見她,就算她沒在家,可她家里有監(jiān)控,會看到誰來過,中間人也和她傳達過,可她卻一邊在現(xiàn)實中拒絕與我們見面,一邊在網(wǎng)上說我們拒絕見她,這到底是何用意?我們家的地址也是公開的,她也能找到我們,用得著只在網(wǎng)上喊嗎?包括公開與我媽媽的通話記錄,其中有一句話是‘她(江歌)命短了,她不是為了俺閨女’,這引發(fā)輿論譴責謾罵我們家很重要的一句話,可有誰知道這則錄音這句話是在什么情況下出現(xiàn)的?那些自以為正義的人只會去罵,背后發(fā)生的事有誰去在乎?其實,我媽媽說‘她(江歌)命短了,她不是為了俺閨女’,只是為陳述一個事實,并不是罵江歌命短?!眲Ⅵ握f。
劉鑫表示,這通電話打來之前,她們家、爺爺奶奶家、親戚家包括周圍都被貼滿了“劉鑫還我女兒”以及全家人信息的“通緝令”,“我爺爺因為去撕‘通緝令’還崴了腳,全家人都被一種很焦躁的情緒籠罩著,也非常生氣,覺得她為什么要這么干。正在這時她的電話打了過來,步步緊逼,話里話外就是為了激怒我爸媽,我媽媽被逼急了,才說出那樣的一句話。雖然說完很后悔,但是說出去已經(jīng)收不回來了。”
“后來我們覺得不管怎么樣,江歌畢竟去世了,江歌媽媽畢竟失去了女兒,等她發(fā)泄夠了,情緒平靜了,自然就不會在網(wǎng)上指責和針對我了,所以她再說什么,做什么,我們都選擇沉默和忍讓,可卻事與愿違?!?/p>
“我們的沉默和忍讓,換來的卻是不斷有人給我們寄喪葬用品以及很多莫名其妙的東西,打擾電話,甚至有人去騷擾我爺爺奶奶兩個八十歲的老人??傊鑻寢屇嵌螘r間用各種方式打擊我,并讓我承受了巨大的網(wǎng)絡和現(xiàn)實暴力。如果不是我一直想著要去出庭作證讓陳世峰繩之于法,給江歌一個交代,我真不知道能不能撐下去。而她那段時間這么做,用的理由也是說我不出庭作證,公開喊話讓我去出庭作證??墒牵鞘芎θ思覍?,她可以看到全部的案卷信息,其中就有我回國之前和警方簽訂的出庭作證的協(xié)議,她明知道我會出庭作證,還要這么做,污蔑我,引發(fā)輿論對我巨大的譴責,到底為什么?我面對鋪天蓋地甚至已經(jīng)蔓延到現(xiàn)實當中的暴力,也感到崩潰絕望,希望她盡快刪除文章,才說出了那樣的話,但是我肯定會出庭作證的?!眲Ⅵ握f。
2017年12月11日,江歌被殺一案在日本東京開庭審理,江歌的媽媽、原告和被告的律師以及犯罪嫌疑人陳世峰的家人均到庭。劉鑫也以證人的身份出現(xiàn)在了法庭上。
2017年12月20日下午3點,江歌被殺一案,在日本東京地方裁判所當庭宣判,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和恐嚇罪頂格判處被告人陳世峰有期徒刑20年。陳世峰撤訴后,這份判決就此生效。
“判決生效后,我覺得我終于做到了,陳世峰被頂格處罰,總算可以給江歌一個交代,但是沒想到刑事判決將所有事實查清楚之后,陳世峰為了脫罪所提出的‘鎖門說’‘遞刀說’‘我把江歌推出門外’等等已經(jīng)被日本法庭不予采信的說法,卻在國內成為了輿論指責我是罪人的證據(jù),仿佛我成了兇手,該判處20年徒刑甚至死刑的是我,而不是陳世峰。”劉鑫表示。
“接近我的人設置了各種套,我都鉆進去了。所以不再相信任何人”自此,劉鑫對媒體“非??咕堋?,再也沒有接受過采訪,包括不愿意借助網(wǎng)絡渠道發(fā)聲。
“2018年初,有一個網(wǎng)友一直在網(wǎng)上為我說話,還主動聯(lián)系我,當我對他比較信任之后,他提出幫我打理微博賬號和我在日本時用的微信號,我當時已經(jīng)被網(wǎng)暴的接近崩潰,尤其是看到日本刑事判決之后,主流輿論根本不顧事實依舊不斷攻擊我,我徹底絕望,準備徹底斷網(wǎng),選擇沉默,覺得有個人接管這兩個賬號,我甚至有些求之不得。但是沒想到他竟然用這些賬號不斷發(fā)送刺激江歌媽媽的內容,等我知道的時候,網(wǎng)絡上已經(jīng)是鋪天蓋地的罵聲,微博賬號都已經(jīng)注銷,微信賬號我進行了收回。事實就是這樣,但是現(xiàn)在這些事情根本說不清楚了,如果非要將這期間這兩個賬號發(fā)布的言論怪到我身上,我認。因為我沒有辦法不認。那個網(wǎng)友自始至終不再在網(wǎng)上出現(xiàn),我甚至都找不到那個人,我連質問都找不到人?!?/p>
“至于發(fā)送刺激的‘闔家歡樂’,這個確實是我發(fā)的,判決之后,我是覺得這個事情過去很長時間了,希望她能夠走出來,就不要總是陷在這種悲傷的情緒里面,對她的身體也不好,精神也不好。于是想借著過年這個節(jié)日,給她發(fā)一條短信,希望她能這樣,真的是快樂一點,才會發(fā)了這個消息,但是用詞不當考慮欠周,這個我也認?!眲Ⅵ握f。
“沒有工作,沒有友情,更沒有愛情,只靠親情撐著。本以為判決會還原事實”江歌案發(fā)生后,劉鑫就與以前的朋友甚至發(fā)小等都斷絕了聯(lián)系?!耙婚_始是因為我作為證人,不能說案情,別人聯(lián)系我,始終繞不開這些事,所以我干脆就不聯(lián)系。后來輿論將我妖魔化之后,我更不想聯(lián)系別人,與所有人都不來往,目前僅有的與外界的一些交流就是偶爾與一些關心的網(wǎng)友進行一些簡單的生活點滴分享,僅限于此,不敢深入,怕再會落入圈套?!眲Ⅵ握f。
“丟了第一份工作,我消沉了很長時間,直到很久之后,網(wǎng)上一個關心我的姐姐想讓我不要整天封閉自己,給我介紹了一個工作,我短暫地去別的城市工作過一段時間,后來趕上疫情,我很想家,就在疫情稍微緩解之后回來了。當時沒敢說自己的真實身份,因為有前車之鑒,大家都是做生意的,都忌諱這個事,都承擔不起網(wǎng)暴的風險,包括后來幾次短暫的工作經(jīng)歷都是,只要知道我是劉鑫之后,我就自動離開了。我也理解他們,不想給人家?guī)砺闊?。我感覺自己已經(jīng)被這個社會拋棄,沒法過正常人的生活。次數(shù)多了,就從最初的絕望變得麻木了。”劉鑫說。
劉鑫表示,五年來,除了少數(shù)幾次對于重新進入正常生活的嘗試都被迫失敗之外,她幾乎都將自己封閉起來,很少出門,日常接觸的幾乎只有家人和親戚?!斑@些年,只有他們相信我,支持我,如果沒有他們,我早就撐不下去了?,F(xiàn)在幾乎不怎么外出,偶爾出去,也比較少碰到鄰居,碰到了也不會打招呼。沒法打招呼,不知道人家心里會怎么想我?!眲Ⅵ握f。
根據(jù)媒體報道,2017年12月20日陳世峰殺人案宣判后,江秋蓮就曾表示,要回國起訴劉鑫,她認為劉鑫在江歌遇害案中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2018年1月回國后第三天,江秋蓮就經(jīng)人介紹到上海見了律師,想對陳世峰、劉鑫追責。江秋蓮說,日方的證據(jù)要想在中國法庭被認可,首先要逐字推敲,將日文案卷翻譯成中文,然后經(jīng)過日方的公證和中國駐日使館的認證,過程非常繁雜。奔波了大半年,江秋蓮才在日本律師大橋君平等人的幫助下,順利收到相關材料,并在網(wǎng)絡上公開宣稱起訴劉鑫。
2018年11月,江秋蓮委托青島的律師辦理此案,在律師要求下,江秋蓮又花費了9個多月的時間從日本方面補充證據(jù)。2019年10月,江秋蓮將這一案件委托給了北京義賢律師事務所主任黃樂平。
2019年10月28日,江秋蓮以生命權糾紛為由起訴劉鑫,立案成功。
從收到傳票的那一刻起,劉鑫形容自己的感覺是不可思議。“我不知道為什么她的矛頭一直要指向我,很不解,放著殺人兇手不去追究,不去追責,她卻一直在打擊我,打壓我。我在日本作證期間,她在外面散播消息,我在家里等待開庭期間,她說我不出庭作證。我在日本法庭出庭作證了,江歌媽媽又說我在法庭上‘不清楚不知道,一問三不知’,有人還嘲諷我說我‘近乎失憶’,意思是我出庭作證毫無意義。但有網(wǎng)友幫我做了統(tǒng)計,在庭審第三日我共回答了150個問題,其中檢方提問84個,我回答‘記不清’的為0個;辯方提問36個,我回答‘記不清’的為6個;法官提問30個,我回答‘記不清’的為1個(實際上我還是說明了部分情況)。屈指可數(shù)的幾個‘記不清’還是回答與我立場相左的辯方律師,而且這也是警察告訴我對于印象稍有模糊的問題就一律回答不清楚免得被對方抓住破綻降低證詞有效性。如果我的出庭真的毫無意義,日本警方為什么多此一舉懇請我出庭呢?如果我的證詞毫無信用,陳世峰為什么能被按求刑期限頂格判決?日本警方為什么要特意感謝我?更不可思議的是,江歌媽媽還開始拿著陳志峰的證詞來指責我。我覺得她的所作所為也是自相矛盾的。她后來來起訴我,我很驚訝,尤其是她拿著陳志峰已經(jīng)被日本庭審否決的證詞來起訴我。在日本庭審期間,我們的目標是一致的,讓陳世峰繩之于法。日本庭審結束之后,我發(fā)現(xiàn)她跟陳志峰的目標是一致的,讓陳世峰脫罪,把罪責轉移到我身上,這是我最大的感受?!眲Ⅵ握f。
而在驚訝之余,劉鑫也慢慢覺得這次起訴反而有可能是一個機會?!捌鋵嵕W(wǎng)上的輿論究竟怎么說,我真的不在乎,因為我沒法在乎,也在乎不了,但是這次起訴讓我覺得終于可以還原事實還原清白了,所以對于這次審判,我從內心來說是很期待的?!?/p>“二審選擇出庭是最后的機會。如果連法律都還原不了真相,我只有死路一條”
2022年1月10日,江秋蓮訴劉某曦(劉鑫)生命權糾紛案一審判決,劉某曦被判賠償69.6萬元。判決書中寫道,“劉某曦作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在事發(fā)之后,非但沒有心懷感恩并對逝者親屬給予體恤和安慰,反而以不當言語相激,進一步加重了他人的傷痛,其行為有違常理人情,應予譴責?!蓖瑫r,該判決還對認定江歌案案發(fā)經(jīng)過進行了認定。
對于這份判決,劉鑫表示:“說實話到現(xiàn)在我依然沒有從對城陽法院一審判決結果的震驚中走出來,當我看到我國的民事判決對基本事實的認定,竟然和日本刑事案件的判決完全相悖時,我最后的希望也隨之破滅。鎖門、拒絕報警這些細節(jié),這些根本就不存在的細節(jié)竟然就這樣被認定了。一審的判決一出,等于從法律認定了那些虛假的事實,讓我遭受了更強力的謾罵和不公,讓輿論更加以為我是一個十惡不赦的人。我把江歌鎖在門外,讓陳世峰一刀一刀殺了江歌,我將她引入危險境地卻不救助,我是有多惡才能做出這樣的事情?”
“收到一審判決后,雖然我的父母一直在開導我,但是我能從他們的表情中看到那種悲傷和絕望,但是我們誰都無法表現(xiàn)出來,那樣我們一家都會崩潰?!眲Ⅵ握f。
對于一審為何沒有選擇出庭,劉鑫表示:“說實話,這么多年了,網(wǎng)暴給我的精神壓力、給我的打擊、給我全家的一些影響,讓我看到江歌媽媽就從心里打怵。不是說我做錯了什么我有愧于她我害怕,我是看到她我想到她那些所作所為我都覺得難以置信。這個人,她曾經(jīng)是我好朋友的媽媽,她現(xiàn)在居然對我做出這么多事情,我看到她,我感到很陌生,很可怕。同時不出庭也是我的律師出于對我的保護,他也是說想讓我盡量擺脫這個陰影的籠罩,就是說讓我盡量過上歸于平靜的生活,能不參與就不參與,所以一審我沒有出庭,但是目前這樣的判決,二審我無論如何要站出來說明真相,這是我最后的機會?!?/p>
“我曾天真地以為輿論對我的抹黑侮辱只是暫時的,相信祖國母親的法律能夠還我清白是我撐到現(xiàn)在的主要原因之一。然而在這個冰冷刺骨的寒冬里我沒有迎來期冀的火把,卻被推入了更遙遠黑暗的深淵。要不是有身邊的親朋安慰我,網(wǎng)上的好友鼓勵我,盡責的律師幫助我,一定要還原事實真相的夢想支撐我,我真的不知道自己會做出什么來。”
“一審判決結果出來之后我就在和律師為二審做準備。盡管我想盡一切辦法聯(lián)系日本方面想調取兇殺案的全部案卷,但對日本法院來說我只是一個證人,沒有資格調取全部案卷。在日本我是一個指控犯罪的證人,卻要被江歌媽媽事后從日本調取的39斤證據(jù)里面精挑細選幾百頁,呈現(xiàn)給中國法官來定我的罪,判我擔責。我倍感荒唐地意識到,作為證人的我成了‘罪人’,我能在日本指控犯罪,給罪犯最重的處罰,而在國內卻連自己的清白都證明不了。”
劉鑫表示,由于二審突然決定開庭,時間倉促,雖然暫時沒能調來日本的全部案卷,但經(jīng)過對江歌媽媽提供的資料進行整理和勘誤,她和律師依然找到了能還原事實的證據(jù),詳細情況和理由都將在庭審中闡述,也會適時對外界公布。
“這次開庭,我做的最大準備就是心態(tài)的準備,我認為我需要站起來面對,而不是懦弱地請求原諒。我沒有錯。我把江歌視為親姐妹,我恨陳世峰不比江歌媽媽輕,但江歌不是我害死的,我對江歌沒有任何過錯。惡魔陳世峰的殺人行為才是江歌被害的唯一原因。惡魔陳世峰的殺人行為,是我和江歌不能預見,也不能決定的。談戀愛和分手,不能夠創(chuàng)造,更不能帶來我的好朋友的被害結果?!?/p>
對于二審的結果,劉鑫表示:“如果二審維持,我真的只有死路一條。這是我的真實的、發(fā)自內心的想法。我沒有退路了,我現(xiàn)在已經(jīng)站出來伸冤了,如果法律再對我進行一次確認,那我就只有死了。我沒有做過的事情,你硬推給我,讓我背負一生背負一輩子,我受得了嗎?我只是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人,我沒有呼風喚雨的能力,我爸媽也都是普通的人,給我扣這樣的帽子,讓我怎么活下去?我活到今天就已經(jīng)很不容易了,我還是抱著對中國法律的一絲希望。我支撐到今天,如果二審給我維持的結果,我覺得光靠網(wǎng)上那些支持我的人,真的是很難再堅持下去了。沒有辦法,真的是沒有辦法。五年來我一直覺得事情有真相大白的一天,我一直在等,可是一次次絕望,我一直避免成為‘劉學州’,但輿論卻想置我于死地,希望下輩子我能生活在不是這樣的社會?!?/p>